焦点快播:贵州税务提醒:涉税违法成本高,联合惩戒不可小瞧

来源:当代先锋网 发布:2023-02-01 15:46:47


(资料图)

2022年2月1日起,国家税务总局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》正式施行。在新修订管理办法指引下,贵州税务部门持续健全税务监管机制,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和联合惩戒制度,不断强化结果应用,巩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助力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。

近日,贵州黔南一水利电力公司分公司被查实,在向某砂石厂购买砂石过程中,并未取得砂石厂开具的发票,而是通过伪造虚假购进柴油业务、支付手续费的方式,让与其没有业务往来的贸易公司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以达到抵扣税款、列支成本目的,涉案发票金额19.52万元,违规抵扣进项税额3.12万元。该公司实施的税收违法行为经认定,已达到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,被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外公布。

今年9月,受疫情影响,再加上被列入失信主体后,公司在经营、投融资、承接工程、市场准入等方面受到限制,公司负责人黄某坦言,深刻感受到了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的滋味,失信的苦果不想再尝。表示今后将自觉遵纪守法、规范经营、诚信纳税,争取能早日达到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主体信息的条件。

据悉,新修订管理办法秉持切实强化权利保障、严格约束执法行为、着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,对失信主体的确定、信息公布、提前停止公布等内容做出了更加全面、详细的规定。自该管理办法施行以来,贵州税务部门共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654户,已推送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。同时,坚持“宽严相济”原则,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,申请“信用修复”并提前撤出公布13户。

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后将持续依托税收大数据,推进纳税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,将风险防控措施嵌入税务稽查全过程,助力企业防范税收风险,化解重大税收隐患,激发市场主体遵从税法、诚信纳税缴费的内生动力,推动诚信社会建设再上台阶。
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余昌旭

编辑 申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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